男子投诉医院体检漏诊致早期癌症拖成中晚期,惠州医调委介入-热点在线

时间:2023-07-04 14:47:40 来源:南方都市报

连续两年体检都没有发现问题,最后查出癌症时已到了中晚期。近日,惠州市民文先生向南都小N马上办记者报料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连续两年对其肺部ct漏诊,导致其肺部病灶由早期恶化为癌晚期才发现,医院原本承诺为其提供抗癌靶向药,直至赔偿金到位。但只提供了三个月(今年3、4、5月),6月突然断供。


(资料图)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回应,在双方争议得到解决之前,医院仍将继续给患者提供治疗药物,接下来,医院将继续与文先生沟通,妥善解决争议。惠州市卫健局回应称,一直关注此事,此前已协调惠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介入案件,目前赔偿方案还在协商中。

被点名单位: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70

介入速度:20分

理由:收到投诉后,配合媒体采访,并作出回应。

处理进度:15分

理由:此前惠州市卫健局一直跟进此事,指导当事人通过医调委解决纠纷,目前涉事医院仍在和患者沟通协商中。

处理效果:15分

理由:据反映,目前该事尚未得到完全解决,惠州市卫健局仍在处理协调中。

马上办研究员评价:20分

理由:本案件中,惠州市卫健局了解此事后,一直跟进此事,并指导涉事医院做好沟通、协调和后续的治疗工作。从此事看来,市卫健局还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体检服务的监督,让市民的体检真正起到“防病”的作用。

投诉

连续两年体检被漏诊癌症

“如果能在2019年看出来,处于早期,生存率是92%,做完手术也不用化疗,不用吃靶向药,现在成了中晚期,生存率只有20%,治疗方案也不一样。”文先生说。

2022年1月,文先生被医院确诊为肺癌中晚期,这个结果让他不能接受。他表示,2018年至2021年,自己每年都在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其中2019年和2020年体检所拍的胸部CT片都能看出病灶,属肺癌早期,然而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体检并未看出,两次漏诊,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

2022年12月,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给文先生开具的一份复函,当中承认2019年11月和2020年11月的胸部CT结果存在漏报、误报的情况,并郑重致歉。2023年4月,经广东金域司法鉴定所鉴定,医方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对文先生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与文先生肺癌进展至Ⅲ A期(从影像学上)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主要因果关系。

图为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给文先生开具的复函。受访者供图。

图为广东金域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结果。受访者供图。

文先生表示,医院原本承诺先为其提供抗癌靶向药盐酸阿来替尼胶囊,垫付相关费用,等赔偿方案出具,赔偿金到位之后,文先生和医院再按比例分摊已支出的靶向药费用。但医院提供了今年3、4、5月三个月靶向药后,今年6月9日,文先生询问医院能否去取靶向药时,医院医务部建议他依法通过调解,一刀切解决目前的问题,没有再提到拿药的事情。

“5月15日,我拿到药,但只能吃28天,6月11日后就没药了。6月9日,当我在微信上询问医院医务部为什么拿不到药的时候,医务部只跟我说,依法调解,并没有回答能否继续供药的事情。16日晚上,医生打电话问我有没有在别的地方买药。”

突然不再供药。这意味着,文先生每月需要15000多元自费购买抗癌靶向药。

文先生表示,医院既然承认存在失误,就应该负责,靶向药对于他而言就是救命药,贸然断供靶向药,对他的生命周期、工作、生活各方面有巨大的影响,希望医院可以保持每月供药,等他拿到赔偿金,再按照责任比例对用药的费用进行分摊。

受访者供图。

文先生告诉记者,6月16日有媒体报道此事后,6月17日,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致电文先生,表示靶向药6月19日到货,他当天已经从医院取到靶向药,但医院可以持续给他供药多久,还是未知数。

受访者供图

文先生表示,他曾要求医院肿瘤科拿出近几年与他病情类似病例的治疗方案和开支金额,以此确定赔偿方案,但医院一直没有提供。医调委建议他向法院提起诉讼,分段计算已发生的治疗费用。也就是说,等后续治疗费实际发生后,文先生每隔两三年起诉一次,医院再按责任比例赔偿。

文先生说,因为病情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分段计算的办法虽然麻烦,但是对自己和医院来说,相对公平且有保障。他表示,希望通过这件事,提醒大家重视自己的体检报告,医院能通过患者的健康体检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危险致病因素,真正让体检发挥“防病”的作用。

走访

医院自称从未停止提供治疗药物

对于文先生反映的问题,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患者文先生自2022年12月份向医院递交投诉后,医院高度重视,在医调委的指导下积极与患者沟通。医调委已根据鉴定意见出具了初步的调解建议,并于2023年6月21日上午组织双方反馈调解意见。

6月21日,南都记者联系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了解相关情况,该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未停止向文先生提供治疗药物,目前,文先生已连续四个月在医院领取治疗药物(最近一次取药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在双方争议得到解决之前,医院仍将继续给患者提供治疗药物。

该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医院将继续本着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立场,与文先生共同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妥善解决争议。在服务方面,医院表示,会坚持认真对待和尊重每一位患者,让每位患者在医院得到优质的治疗和护理,接受群众监督,提升为民服务质效。

回应

医调委已介入,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就文先生和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之间的纠纷问题,南都记者找到惠州市卫生健康局,该局相关负责人回应,接到当事人投诉后,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专班,负责处理该事件。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一直在跟进此事件,目前,医患双方同意委托医调委处理此事件,医调委已介入处理。

医政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确定具体的赔偿方案之前,医院会持续供药。对于文先生的诉求,我们都很重视,目前,医患双方就赔偿方案暂未达成一致意见,我们会继续积极想办法,依法依规去解决这件事。”

采写:南都记者李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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